一、院党委书记为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院统战工作。
二、认真学习并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党的统战路线、方针、政策,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并落实相关工作。
三、院党委负责协调、监督和检查学院统战工作的开展落实。
四、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协助他们做好发展成员的推荐、考察工作。
五、主动听取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关系,化解
矛盾,凝聚人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学院发展。
六、切实关心少数民族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思想、工作和生活。
七、做好出国、留学归国师生的引导、管理工作。
八、制订并落实学院联谊交友制度。
九、积极发挥党外人士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