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硕士论文评选暨江苏省优秀硕士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7   浏览次数:589

数学与统计学院11级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质量监控力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15〕4号)和《徐州师范大学优秀硕士论文评选办法》(徐师大研〔2009〕2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度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硕士论文评选暨江苏省优秀硕士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 评选范围

本次参选的学位论文,原则上应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授予学位的硕士毕业论文。

2. 名额

本次评选江苏师范大学优秀学术学位硕士论文12篇,江苏师范大学优秀专业学位硕士论文6篇;从获得校级优秀硕士论文中,评选并推荐参评江苏省优秀学术学位硕士论文6篇,江苏省优秀专业学位硕士论文3篇。

二、评选程序

1.各培养单位初评

学术学位优秀硕士论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1篇论文参加校级评比,省优势学科所属学部(院)可推荐2篇论文参加校级评比。

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教育硕士和艺术硕士专业可推荐2篇论文参加校级评比,其他专业学位推荐1篇论文参加校级评比。专业学位论文的推荐工作由各专业学位的指导委员会负责。

2.学校评选

从各培养单位推荐的论文中,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选出校级优秀论文和参评省级优秀论文推荐名单。

三、材料报送

各培养单位推荐的论文先按校优秀硕士论文相关表格填写,并于2015年5月13日前把相关材料交到研究生院3#311室。校级评选后,推荐参评省优秀论文的再按省优秀硕士论文相关要求填写(见附件1、2),并于2015年5月2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

校优秀硕士论文评审所需材料,《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项

1.学校对获得校级或省级优秀硕士论文的作者和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参评优秀硕士论文评选的论文,送审评议和答辩结论均应为良好以上。原则上论文作者在读期间或者获得硕士学位一年内以第一作者在我校科技处、社科处认定的奖励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且与学位论文有关;或该论文已经正式出版或已经签订出版合同;或论文作者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鉴定项目,且该项目与论文有关。其他具体要求见《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硕士论文评选办法》。

联系人:王高峰,联系电话:83500192(8192),邮箱:wanggf@jsnu.edu.cn

附件1:《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各类表格

研究生院

2015年5月6日

附件1: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相关表格.zip

 

注:请相关同学于5月11号之前将材料交到1519办公室,电子版发到zhaomeixiang2008@126.com,谢谢大家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