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推荐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09-14   浏览次数:122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2016年修订)》(苏师大研〔2016〕1号)、《关于做好推荐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苏师大研〔2016〕15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思想表现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将放宽条件加以选拔。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案。所有办法、标准、程序和结果都公开透明,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二、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院推免生工作在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工作,按学校要求我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遴选和接收两个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院推免生的推荐和接收等工作。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杜增吉 苏简兵

副组长:周显洋 赵鹏

成 员:杜增吉 苏简兵 吕中学 赵鹏 周显洋

其中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杜增吉 苏简兵

组 员:周显洋 吕中学 赵鹏

三、推荐名额

学校下达我院的推免生名额共4名,其中学硕、专硕型(三个专业均可)推免名额2名,硕师计划(仅从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产生)2名。

四、推荐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一般条件

1.我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并满足如下条件:

(1)专业必修课无补考,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2)专业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20%。

专业必修课指公共基础课、数学专业基础课和数学专业课(不含普通物理相关课程)。各专业具体如下: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数学分析(一、二、三)、高等代数(一、二)、解析几何、概率论、微分几何、近世代数、复变函数、实变函数、常微分方程、初等数学研究、数学建模、大学英语(一、二、三、四);

统计学:数学分析(一、二、三)、高等代数(一、二)、解析几何、概率论、数理统计、抽样调查、试验设计、应用回归分析、多元统计分析、时间序列分析、非参数统计、统计预测与决策、应用随机过程、常微分方程、大学英语(一、二、三、四);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数学分析(一、二、三)、高等代数(一、二)、解析几何、概率论、常微分方程、C++程序设计、离散数学、数值分析、数据结构、信息论基础、操作系统、微分方程数值解、矩阵计算、大学英语(一、二、三、四)。

(3)外语要求:

六级考试(CET6)不低于425分或四级考试(CET4)不低于480分。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5.品行表现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前40%,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其他

1.在校期间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上述条款可以放宽至: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四级考试(CET4)不低于425分;专业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50%。但须2名本校高级职称教师联名推荐,并经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有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1)被SCI(SCIE)、EI、CPCI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学校认定为准)1篇及以上;或者获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奖励(前三名);或者本人为第一申请人、以江苏师范大学名义取得国家级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

(2)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在美国数学建模竞赛获得一等奖及以上者。

(3)在全国高校大学生数学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

申请者必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硕师计划(仅从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产生)

满足上述(一)或(二)的条件,被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原则上须在2017年6月1日之前自主落实省内县镇以下任教学校并成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前三年,边任教边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学习一年,毕业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四)研究生支教团(学院推荐1-2人,校团委负责选拔,确定8人)

条件放宽如下: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四级考试(CET4)或六级(CET6)不低于425分;专业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50%。担任校、院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具体详见《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和管理办法》。

五、考核办法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所有学生在报名时自愿选择推荐本校或推荐外校,两者只能选择一项;硕师计划仅面向数学与应用数学,学术学位与研究生支教团专业不限制。

2.学院对报名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等各方面进行审核。

3.学院将组织选拔考试,选拔考试内容为“数学分析”和“高等代数”综合,形式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数学分析占60分,高等代数占40分,考试时长2小时。

4.被推荐学生前三年专业必修课的平均成绩经加权后按80%、选拔考试成绩按20%计入综合排名成绩。学院根据指标按综合排名成绩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其中,申报学术型与申报硕师计划的学生分别排名,择优推荐, 在同等条件下,取得预录取通知者优先。

5.拟推荐学生签订承诺书,全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6.学校审核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校内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将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校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六、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1.9月10日至9月13日,学院制定工作实施办法,报送学生处,经学校审核后发布,向学生进行宣传;

2.9月13日—9月14日,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学院对学生各方面情况进行审核、公示;上报学生处审核,学生处确定参加选拔学生名单。

3.9月16日—9月19日,学院组织选拔考试并将结果报送学生处。

4. 9月20日—9月21日,学校遴选工作小组复核选拔结果、公示。

5.9月25日前,研究生院指导学生完成推免生名单上传及网上报名工作。

6. 9月26日—10月14日,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审核填报我校考生信息,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并通知复试。

7. 10月8日—14日,学院组织复试,并按复试总成绩排名提出拟接收名单,经本单位推免生接收(招生)工作小组确认后,张榜公布并将拟接收学生名单加盖公章,连同在校成绩总表、大学英语成绩单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和复试相关材料一并交研究生院。

8. 10月17日前,校推免生接收(招生)工作小组复核后,公示结果。

9. 10月25日前,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七、有关规定

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1)查实弄虚作假者。

(2)取得推免资格后,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者

(3)不能在2017年毕业时正常取得学士学位者。

(4)有其他不宜推荐情况者。

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数学与统计学院。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申请表(2017届)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6年9月10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