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与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要求,按照《江苏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江苏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学院已于2025年10月10日对2024-202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结果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内,经材料复审,发现原公示名单中23数51 张璇不符合评审条件,现决定取消其资格。根据评审程序,决定递补22数14 王培晓,现予以公示。
22数14班:王培晓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16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656540
联系邮箱:ZD_1222@163.com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