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有条件A类博士认定A类博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3   浏览次数:1801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人才引进政策,现就做好有条件A类博士认定A类博士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与学校签订引进合同,按照有条件A类博士引进的人才(经学校2017年认定不符合A类博士要求,且认定时已超过合同约定认定期限的有条件A类博士,不得再次提交申请)。

二、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

20181210日前,认定对象认真填写《江苏师范大学有条件A类博士认定A类博士申请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

2.用人单位初审

20181215日前,各单位认真审核申请人业绩成果,并将符合条件申请人的相关材料交人才工作办公室。

3.学校认定

学校组织集中认定,确定认定结果。

三、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相关材料,要严格对照合同约定,坚持原则,把握标准,确保结果公平公正。要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人才,不得遗漏。

2.认定对象要认真总结工作,并按时参加认定。不按时参加认定的,视为自动放弃。

3.各单位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江苏师范大学有条件A类博士认定A类博士申请表》(附件1)及附件支撑材料(申报表用A4纸打印,与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

2)《江苏师范大学有条件A类博士认定A类博士情况汇总表》(附件2)。

3)附件1和2均需要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支撑材料提供复印件(学院初审加盖学院公章),按如下顺序装订:①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②论文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和全文复印件;③承担的科研项目的结题报告或入选文件;④合同规定的其他认定A类博士材料;⑤引进合同复印件。

4)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马东刚,联系电话:83500997(短号:8997)电子稿发送至:rcb@jsnu.edu.cn。

1.江苏师范大学有条件A类博士认定A类博士申请表.doc

2.江苏师范大学有条件A类博士认定A类博士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