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人才引进政策,现就做好有条件A类博士认定A类博士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与学校签订引进合同,按照有条件A类博士引进的人才(经学校2017年认定不符合A类博士要求,且认定时已超过合同约定认定期限的有条件A类博士,不得再次提交申请)。
二、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
2018年12月10日前,认定对象认真填写《江苏师范大学有条件A类博士认定A类博士申请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
2.用人单位初审
2018年12月15日前,各单位认真审核申请人业绩成果,并将符合条件申请人的相关材料交人才工作办公室。
3.学校认定
学校组织集中认定,确定认定结果。
三、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相关材料,要严格对照合同约定,坚持原则,把握标准,确保结果公平公正。要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人才,不得遗漏。
2.认定对象要认真总结工作,并按时参加认定。不按时参加认定的,视为自动放弃。
3.各单位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江苏师范大学有条件A类博士认定A类博士申请表》(附件1)及附件支撑材料(申报表用A4纸打印,与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
(2)《江苏师范大学有条件A类博士认定A类博士情况汇总表》(附件2)。
(3)附件1和2均需要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支撑材料提供复印件(学院初审加盖学院公章),按如下顺序装订:①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②论文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和全文复印件;③承担的科研项目的结题报告或入选文件;④合同规定的其他认定A类博士材料;⑤引进合同复印件。
(4)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马东刚,联系电话:83500997(短号:8997)电子稿发送至:rcb@js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