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培爱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1   浏览次数:91

各学院、卓培部: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培爱奖学金评定细则》的规定,现就2014年度培爱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资助标准

  培爱奖学金设奖对象为我校2014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名额为100名,标准为1000元/人。

二、培爱奖学金申请条件

  1.品德要求:热爱祖国,立志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优良,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20%;

  2.学业要求:当年中各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总成绩在班级前10%。

3.本年度受到校、院通报批评或受各类处分者,不能获得此项奖学金。

三、为扩大表彰覆盖面,本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互不兼得。

四、各学院要认真做好上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学习成绩统计汇总工作。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学习成绩、初评结果须在班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相关材料请于3月20日前报学生工作处。

  五、各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对全体学生认真宣讲设立培爱奖学金的背景、目的、意义,使学生了解培爱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要求和程序,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以及规定日程安排有关工作,以确保此次培爱奖学金评定工作顺利进行。

     

学生工作处

2015年3月9日

附件1.2014年度培爱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doc

附件2.江苏师范大学培爱奖学金审批表.doc

附件3.2014年度培爱奖学金获得者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