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度优秀女大学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1   浏览次数:195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我校女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女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优秀女大学生在校风、学风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优秀女大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女大学生(含研究生、本科生)

  二、评选项目

  1.十佳女大学生;

  2.优秀女大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在校期间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违规记录,学习成绩优良;本科生获得过三等以上奖学金,无不及格科目,事迹突出;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二等以上)、朱敬文奖学金、校“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4.具有创新能力,在各类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奖或发明创造获得国家专利,主持完成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并形成较丰硕的科研成果,或在公开发行的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代表学校在市级以上文化、艺术、体育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身残志坚,勇于与困难做斗争的女大学生,或是家庭经济困难,能够积极参加勤工俭学,生活俭朴,品行端正;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乐于助人,默默奉献,在志愿服务、见义勇为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女大学生。  

5.事迹特别突出者,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

参加“十佳女大学生”和“优秀女大学生”评选的学生填写申报表同时撰写1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去年已获得表彰的同学不得申报同类奖项。

2.推荐

本科生由各班级对照评选条件,在班级内进行筛选、推荐、公示;研究生由所在学部(学院)组织推荐并公示。

3.单位初审

本科生推荐人选由各单位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并公示。公示结束后,填写推荐意见报学生处。科文学院推荐20名候选人、贾汪校区推荐12人,学生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推荐8名候选人、其它单位推荐5名候选人参加“优秀女大学生”的评选。每单位推荐1名“十佳女大学生”候选人。

研究生各学部(学院)可推荐“十佳女大学生”、“优秀女大学生”各1名,推荐人选由研究生院党委进行初审并公示。

  4.学校评定

  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

  五、总结表彰

  1.学校授予获奖学生2014年度“十佳女大学生”、“优秀女大学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品。

  2.举办“优秀女大学生”先进事迹报告会。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参加评选。各单位同时要以评选表彰“十佳女大学生”、“优秀女大学生”为契机,鼓励女大学生奋发向上,乐于进取,充分展现我校女大学生的独特魅力。

  2.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在学部(学院)内进行严格选拔,并于2015年3月16日前将所有推荐候选人的申报表和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分别交至学生处管理科、研究生院研究生事务办公室。联系人:赵阳(本科生)、鞠敏(研究生),联系电话:83406615(本科生)、83536320(研究生),电子邮箱:vivien_shino@163.com(本科生)、yjyk@jsnu.edu.cn(研究生)。

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

江苏师范大学妇女委员会

2015年3月4日

附件:优秀女大学生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