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9   浏览次数:161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人函〔2018〕6号文件精神,为了促进高校新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观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技能,增强对学校办学传统及高校教师职业的认同感,尽快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现就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我校新补充的专任教师(无高校教师资格证者)和其他人员,包括实验技术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2.以往未参加过高校岗前培训的调入或转岗的教师以及2017年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教师。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2018年起,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和考试由一年一次调整为一年两次,分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培训过程中,使用2017版培训教材,包括(《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四门课程(以下简称“四门课”)。培训采取省网络培训、校本培训、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考核与结业

“四门课”的考核由江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上半年的考试时间安排在2018年7月7日、8日。考试内容以新版教材和网络授课为主,其中《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采用闭卷考试,《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考试科目全部合格者,可获得江苏省教育厅颁发的“江苏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考试科目未全部合格者,须参加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

四、岗前培训的要求

1.教师岗前培训考核是教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训成绩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2.“江苏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是教师上岗和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不参加培训或未取得合格证者,不能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需遵守纪律,按要求完成培训课程。培训对象参加网络培训的四门课总学时不得少于110学时。

五、关于免修和免考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培训对象可以免修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且所学专业为非指 定低学段专业(如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下同)。

2.1997 年及以前入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类本科毕 业,且所学专业带有“**教育”字样(非指定低学段)。

3.全日制教育硕士(非指定低学段)。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1 年 11 月发布的《全日制教育硕士鉴别标准(修订稿)》进行鉴别。

(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除全日制教育硕士),如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教育学”“教育学原理”“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等专业,可以相应免修和免考《高等教育学》一门课程;如研究生阶段(含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可以相应免修和免考《高等教育心理学》一门课程。免修需本人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 程免试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单位审核后统一报人事处。

六、相关费用

1.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苏价费〔2003〕408号 苏财综〔2003〕157号)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四门课程培训费按每人每门培训费50元,考试费每人每门20元的标准收取。

2.教材定价为《高等教育学》45元;《高等教育心理学》45元;《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36元;《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43元,总计一套教材169元。

3.缴费时请到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3号楼一楼财务处缴纳(缴纳报名费用时只能刷卡不接受现金)。截止到3月23日之前,将缴费收据复印件交至各单位,各单位汇总后交人事处师资科。

七、时间安排

1.请报名人员将培训人员的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申报人员一寸彩照(背面写上姓名及单位)、免试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3月22日前交1503办公室,同时将培训人员的考试报名表和免试申请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26435970@qq.com

2.校本培训将于2018年下半年岗前培训时统一开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 报名表.xls

附件2:免试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