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7浏览次数:725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对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苏师大教〔2017〕1号《关于修订本科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已发布,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确保2017级新生入校后使用新人才培养方案。
时间安排:
1. 3月31日前,各学院提交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稿和电子稿。
2.4月20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反馈修改意见。
2. 4月25日前,各学院提交人才培养方案定稿的纸质稿和电子稿。
3. 暑假前,各学院制订新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教学大纲。
教务处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