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及会议请假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9   浏览次数:343

各党支部、系、中心:

       现《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及会议请假管理规定》发布至学院网站,请遵照执行。

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及会议请假管理规定

为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日常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运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及会议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外出报备 

1.领导干部因公离开徐州市须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备案。 

2.党委书记、校长外出应相互告知,校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应向主要领导报告,校领导外出应告知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 

3. 领导干部工作日离开徐州市城区(含贾汪区、铜山区)外出,中层正职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同意后向党委书记或校长报告;中层副职干部经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向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报告。

4. 领导干部寒暑假离开徐州市外出,中层正职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同意后向党委书记或校长报告;中层副职干部须经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意。

5. 领导干部按照程序经批准外出的,须填写《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表》(附件1)一式两份分别报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备案。因紧急事项延长在外时间的,须先电话告知党委办公室及校长办公室,并由所在单位于个工作日内补办报备手续。

6.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不能同时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在报备中说明情况。

7.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外出前应妥善安排好本单位的工作,并按照组织原则指定 副职临时负责本单位工作。

8.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若所在单位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应及时返回,到岗履职。 

9.领导干部因私请假外出,除按照以上规定报备外,还应按照《江苏师范大学教职工请假管理规定》(苏师大人〔20151号)履行请假手续。

二、会议请假 

1.领导干部缺席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会议(含调研活动,下同)须按照规定请假。 

2.领导干部须按学校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参加会议, 不得无故缺席和擅自安排他人代会。 

3.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相关人员须向召集会议的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参加会议,并提前向党委办公室或校长办公室提交《会议请假报备表》。有紧急原因不能会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应先向召集会议的校领导电话请假,经同意后由所在单位代其办理请假手续。

三、附则 

1.未履行或未按规定报备请假手续的一律视为缺席,学校定期对请假、缺席情况进行通报。

2. 对未执行本规定的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

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表

2.会议请假报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