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7   浏览次数:886
 
《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请需要申报的老师仔细阅读文件,尤其科研分数务必按照附件中的考核办法计分,于11月22日将所需材料纸质版交至1505办公室,电子材料发至邮箱6020160036@jsnu.edu.cn

  

2017年导师遴选及认定填表注意事项

材料封面:
1. 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分值应与《申请表》及《汇总表》内容一致,请按照《苏师大科〔2014〕2号 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计算,如果有疑问咨询科技处;
2. 申请专业名称和申请专业代码应与《申请表》及《汇总表》内容一致,请按照《汇总表》表2《江苏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专业及代码目录》填写;
3.只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无需学历证书复印件。

申请书:
1.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中,本人承担任务和本人署名次序请填写数字“1/1”“2/3”“3/4”,不要填写主持或单独。
2.项目来源和刊物级别请填写准确,要求与科研管理系统里信息一致,这是计算分值的依据。
3.立项年月和发表年月,请填写6位数据,例如201506,起算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今。
4.校外导师要求有其本人工作单位的推荐意见,单位盖章及负责人签名。
5.申请书最后一页有申请者签名。

汇总表:
1.职称、最高学位、申请人类型、申请导师类型、是否破格、破格理由、形式审查意见、不合格原因请从下拉菜单中选择;
2.出生年月填写6位数字。例:198010;
3.申请专业名称和申请专业代码应与材料封面及《申请表》内容一致,请按照表2《江苏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专业及代码目录》填写;
4.主讲课程,填写课程名称及授课对象,例:现代汉语/研究生;
5.代表性科研成果分值,申请博导的填2项,分值中间用逗号隔开;申请硕导的填1项;
6.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分值应与材料封面及《申请表》内容一致,请按照《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附件9)和《江苏师范大学实施科研工作量考核及奖励的补充规定(试行)》(附件10)计算分值,如果有疑问咨询科技处;
7.如果申请者科研分值计算误差超过90分,则视为填表不认真,按照文件要求,除取消相关申请人导师申请资格外,减少或限制该单位次年的导师申请名额;
8.其他成果,可填写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之外的获奖及专利等内容;
9.“是否破格”凡破格者需要选择“是”,同时在破格理由一栏选择破格原因,按照《实施细则》要求,一般有5类申请者可破格:急需的特殊人才,入职一年以上的A博,科研工作特别突出教师,新进留学回国人员,特别优秀的博士学位教师;其中因“入职一年以上的A博”和“新进留学回国人员”在职称方面破格的,需要提交人才引起合同复印件和留学回国证明复印件;
10.“形式审查意见”请选择“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请在不合格理由一栏选择原因,按照《实施细则》要求,不合格原因共有4类:职称方面,科研方面,年龄方面,职称和科研项目方面。
11.按照《实施细则》要求,申请者只需要填写最高学位,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不需要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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