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数学学科的可持续发展,加快学科梯队建设,培育新的高级别科研项目,根据《数学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办法》,本年度将继续设立院学科建设科研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 一般项目
不超过8项,3~5万元/项,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
2. 青年项目
不超过5项,1~2万元/项,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
二、申报要求
凡无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无在研的院学科建设经费科研项目者可以申报。获得过院青年项目资助、且已结题者可以申报一般项目。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方可申报青年项目。每人只能申报1项。
三、申报及立项评审程序
1. 申报者须填写《数学学科建设经费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于2011年6月8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A4复印纸双面打印)交院办公室梁靓老师处。
2. 院学术委员会对所申请的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出的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审批立项。
四、结题要求
1.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科研一般项目可以结题。
(1)新申请到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以数学学院为第一单位、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按字母排序),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 少有1篇发表在SCI期刊或我校A类奖励期刊上。
2.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科研青年项目可以结题。
(1)新申请到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以数学学院为第一单位、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或按字母排序)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五、经费划拨与管理
1. 项目获准立项时划拨项目经费的一半,按期结题时划拨另一半(不能按期结题者另一半不再划拨)。
2. 立项项目由院科研秘书统一管理,由学科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共同签字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