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和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33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和第四期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的对象为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见附件1)。凡调离本省、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辞去公职、被取消培养资格、去世的人员,不再进行考核。考核期间在国外的人员,回国后再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培养对象在管理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业绩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培养对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须对照双向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三)考核等级与标准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评价标准是:政治素质优良,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双向目标责任书中的个人工作目标。第二、三层次优秀等次的培养对象应分别达到《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办法》(苏人才〔2006〕3号)规定的第一、二层次的选拔条件。
(四)考核方法与步骤
1.培养对象填写《江苏省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表》(附件2),总结管理期内(2007年1月到2010年12月)政治思想、工作业绩以及个人工作目标和“333工程”资助项目完成情况等(2010年获资助的项目本次不需结项,但获资助者仍需参加考核)。
2.学校审核培养对象填写的《江苏省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表》,组织专家进行初评,作出书面鉴定,并报教育厅师资处。
3.省教育厅成立专家考核小组,对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在管理期内的学习、科研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议,提出考核意见。
4.省人才办组织专家对第一、二层次以及省教育厅考核为优秀的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考核结果提交省“333工程”专家委员会进行审议,审议结果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五)学校考核结果使用
1.考核优秀且符合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者,可直接作为候选人,参加第四期“333工程”高一层次培养对象的评审,或直接报省进入第四期“333工程”同一层次继续培养。
2.考核合格且符合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者,可继续申报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
3.考核优秀或合格,但不符合第四期“333工程”相应层次年龄要求的培养对象,自然退出“333工程”培养管理范围。
4.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
(六)材料报送
1.请各层次培养对象将期满考核表(一式4份,同时发送电子版)和附件材料(1份,归类整理,与考核表分开装订成册)于4月22日下午5:00之前将以下材料报送1519办公室。
2.《江苏省第三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和《江苏省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请于4月21日之前将电子版发至jingjing860205@163.com。各层次培养对象近五年获得省级以上重大奖项和国家发明专利的,需附证书复印件1份。
以上所有材料装入档案袋,并贴上封面。
二、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
(一)选拔对象与条件
严格执行《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1〕8号)的规定要求。选拔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应分别为1956年1月1日、1961年1月1日、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拔和推荐名额
本次选拔实行限额推荐。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第一层次培养对象2名,第二层次培养对象6名,第三层次培养对象10名。
(三)选拔程序
1.推荐申报。各单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选人标准,根据分配指标,遴选确定推荐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后,确定向省教育厅推荐的人员名单。
3.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分别对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人进行评审,落选第一、二层次的申请人自动进入第二、三层次评审。在此基础上,确定向省委组织部推荐的人员名单。
3.省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科技厅组织专业评审组对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
4.审议报批。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科技厅组织省“333工程”专家委员会对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人选进行综合评审,评定培养对象,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人选,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科技厅审核后,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申报材料
1.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将培养对象申请书(一式4份,同时发送电子版本)和附件材料(1份),均按人员分别装袋并贴上封面,附件材料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的证明等于4月22日下午5:00之前将上述材料交至1519办公室。
2.《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和《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申报情况统计汇总表》请于4月21日之前将电子版发至jingjing860205@163.com。
如有其它疑问请及时与梁靓联系,联系电话:83500387,15895293748。
附件 1:省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名单
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二层次):任平 杨亦鸣 谢颖超 王福利
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三层次):张连蓬 韩继光 李宗芸 周汝光 王香善 徐西安 蒋继宏 方忠 张文德(科技处) 沙先一 苗正科 曹昌盛 康建荣
数学科学学院
2011.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