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发〔2009〕13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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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发〔2009〕13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09-03-09 浏览次数:
各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2009年度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验收的范围和依据:
验收范围为完成时间在2008年12月底前完成的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根据《项目合同》确定的研究目标和要求进行。
  二、项目验收程序和材料:
  1.项目验收按照《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第五章规定组织实施。
  2.申请结题者请填写《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报告书》一式3份,代表性研究成果一式2份并装订成册。面上资助经费项目的验收采取通讯评议的办法,应由不少于3名外单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并签署验收意见。
  3.申请验收的项目需提交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包括:论文(须在国家核心期刊或SCI源等期刊上发表)、专著、软件、数据库、模型、专利等。项目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资助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验收材料。
  4.《结题项目汇总表》(请用Excel制表,格式内容为:序号、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所在单位、负责人、申请结题时间)一式1份。
  三、验收工作中其它事项:
  1.对于预定完成时间在2008年12月底,但目前尚未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申请延期。延期报告要理由充足,写明项目进展的状况、存在的问题、预计完成时间等,并由本人签名,所在学院同意签字盖章后报送校科技处审核,延期项目最多延长一年。
  2.尚在发表或出版中的研究成果,可凭论文(或书稿)校样稿进行结题验收,并附论文刊用通知书(应注明刊用时间及期数)或出版社出版证明。
  请各学院认真审核有关结题验收材料,所有材料请集中于2008年3月20日报送科技处理工科科研管理科。联系人:夏雯,联系电话:83500232。《结题项目汇总表》以及验收报告书中的《项目结题验收成果简表》请发送至下列电子邮箱:xiawen@xznu.edu.cn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