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下半年教育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双盲送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1   浏览次数:404

2009级全体教育硕士:

为保证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徐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双盲评议及抽检实施办法》(徐师大研〔200926号)、《徐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学位论文双盲送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送检范围

本次送检范围为2012年下半年经学院同意并拟申请答辩的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必须符合《徐州师范大学关于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答辩申请学位的规定》要求,并经研究生处同意,方可参加双盲送检。

根据《徐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及处理办法(试行)》(徐师大研[2010]34号)文件要求,所有硕士论文在送审前都必须送交研究生处进行论文相似度检查。

本次所有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全部由研究生处组织参加双盲送检。

二、格式要求

        1.送检论文应有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引注、参考文献、附录等,不得出现学校、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信息。

        2.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送检论文封面使用《江苏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封面》(见附件)。

        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遵照《徐州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管理规定(暂行)》(徐师大研〔200626号)的要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除学科方向为学科教学英语外,论文一般应以中文撰写,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五千字,参考文献一般不少于20篇。

送检论文内芯包括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引注、参考文献、附录。

        4.送检论文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三、送检论文评议结论及处理意见

双盲评议及抽检论文的专家评议结论分为:无需修改正常答辩;修改后正常答辩;修改半年后重新送审;修改一年后重新送审;重新开题一年后答辩。

只要有一位评议专家的评议结论为“修改半年后重新送审”或“修改一年后重新送审”或“重新开题一年后答辩”,即视为学位论文不符合要求,研究生不得参加本次答辩,必须按照评议结论通过修改后推迟半年、一年答辩,或重新开题一年后答辩。因双盲达不到要求而推迟答辩的论文指导、评审等相关费用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双盲评议细则详见《徐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双盲评议及抽检实施办法》(徐师大研〔200926号)。

四、报送时间

2009级全体教育硕士研究生与导师沟通,确定最终的专业学位论文,并于2012107日之前将论文电子版发至梁靓老师的信箱jingjing860205@163.com,送检论文(一式三份)将于108日报送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梁靓老师联系,电话:8350038715895293748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封面.doc

 

                                                       数学科学学院

                                                        2012.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