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江苏师范大学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8   浏览次数:725

关于评选江苏师范大学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学院:

  为表彰先进,激发广大同学奋发向上、勤奋学习的热情,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校决定在2014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活动表彰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谐社会理念,能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各方面表现突出,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应具备以下条件:

  (1)至少两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2)在我校学习期间曾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3)本科第三学年、第四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在班级前40%

  (4)在校学习期间未出现考试不合格而补考或课程重修。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作风正派,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未受到过任何违纪处分,能如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

  7.担任过校、院主要学生干部,为学校、学院做出突出贡献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评选要求: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同学的意见,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各学院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文件规定的要求推荐优秀毕业生,并于327日前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相关获奖材料由各学院审核,不附在登记表后)。

  

附件:

  1.江苏师范大学2014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优秀毕业生名单统计表

  3.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1.doc

附件2.xls

附件3.xls

 

学生工作处

2014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