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朱敬文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8   浏览次数:93

关于做好2013年度朱敬文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卓培部、各部门: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朱敬文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细则》的规定,现就2013年度朱敬文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资助标准
  1.2013年度本科学生朱敬文奖学金分为一般奖学金和特别奖学金,一般奖学金名额为383名(其中科文学院朱敬文奖学金名额为124, 经费自筹),标准为2000/人;特别奖学金名额为13名,标准为5000/人。
  2.2013年度研究生朱敬文奖学金分为一般奖学金和特别奖学金一般奖学金名额为25名,标准为2000/人;特别奖学金名额为3名,标准为5000/人。2013年度研究生朱敬文助学金名额为10名,标准为2000/人。
  二、申请条件
  1.申请朱敬文一般奖学金的本科学生,其2013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必须是班级前20%,一年中各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名次在班级前10%

2.申请朱敬文特别奖学金的本科学生,其2013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必须是班级前10%,一年中各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名次在班级前5%。同等条件下,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省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创业项目、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获得专利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3.申请朱敬文奖学金的研究生,学习期间必须在国内外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优异成绩,其中申请朱敬文特别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取得《江苏师范大学朱敬文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细则》中规定的研究成果,学习成绩特别优秀。 

4.申请朱敬文助学金的研究生,必须从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异、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中评选。

三、2013级学生不参加朱敬文奖学金的评比。朱敬文奖助学金为定向奖助,不得二次分配。本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互不兼得。

四、2013专转本学生不参加本次朱敬文奖助学金的评定。

五、各学院要认真做好2013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学习成绩统计汇总工作。学生要以2013年度中两学期成绩为评定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学习成绩、初评结果须在班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六、研究生朱敬文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工作遵照《江苏师范大学朱敬文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初评工作由研究生处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进行。
  七、各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对全体学生认真宣讲设立朱敬文奖助学金的背景、目的、意义,认真学习《江苏师范大学朱敬文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细则》,使学生了解朱敬文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要求和程序,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以及规定日程安排有关工作,以确保此次朱敬文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2013年度朱敬文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日程安排表

2.江苏师范大学朱敬文特别奖学金审批表(本科生)

3.江苏师范大学朱敬文一般奖学金审批表(本科生)

4.江苏师范大学朱敬文奖学金审批表(研究生)

5.江苏师范大学朱敬文助学金审批表(研究生)

6.2013年度本科生朱敬文奖学金获得者情况汇总表

7.2013年度研究生朱敬文奖学金获得者情况汇总表

8.2013年度研究生朱敬文助学金获得者情况汇总表

附件1-5.doc
 

附件6.xls

附件7.xls

附件8.xls

 

学生工作处

2014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