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关于近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8   浏览次数:98

数学与统计学院关于近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学工处要求,现就我院2013年度春雨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荣芝奖学金,中国移动奖学金,培爱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资助标准

1.春雨奖学金设奖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名额为50名,标准为4000元/人,我院共1名。

2.2013年度本科学生朱敬文奖学金分为一般奖学金和特殊奖学金,一般奖学金名额为383名(其中科文学院朱敬文奖学金名额为124,经费自筹),标准为2000/人,我院共6;特别奖学金名额13名,标准5000/人,每学院推荐1

3.香港荣芝奖学金设奖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名额为100名,我院共2,标准为2000/人。

4.2013年度中国移动奖学金名额为50名,我院共1名,标准为1000/人。

5.培爱奖学金设奖对象为我校2013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名额为100名,我院共2名,标准为1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申请春雨奖学金的学生,2013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0%,一年中各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总成绩在班级前20%。同等条件下,贫困生优先。

2.申请朱敬文一般奖学金的本科学生,其2013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必须是班级前20%,一年中各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名次在班级前10%。申请朱敬文特别奖学金的本科学生,其2013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必须是班级前10%,一年中各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名次在班级前5%,同等条件下,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省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创业项目、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获得专利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3.申请荣芝奖学金的学生,其2013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必须是班级前20%,一年中各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名次在班级前10%

4中国移动奖学金获得者应是品学兼优的学生,其2013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必须列班级前20%,一年中各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名次在班级总人数的前10%

4.培爱奖学金获得者应热爱祖国,立志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优良,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20%;一年中各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总成绩在班级前10%。

三、各班级要认真做好2013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学习成绩统计汇总工作。学生要以2013年度中两学期成绩为评定依据(2013级以上学期成绩为评定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学习成绩、初评结果须在班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四、为扩大表彰覆盖面,本年度各类奖学金互不兼得,不得二次分配。本年度受到校、院通报批评或受各类处分者,不能获得此项奖学金。

五、各班级按照时间安排,准时上报材料,所有上报材料均为电子稿,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发至26435970@qq.com.

六、需要填写的表格到学院网站数学学工“表格下载”栏下载。

 

 

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2月27日

 

 

 

 

 

附件:

1.数学与统计学院2013年度奖学金评定工作日程安排表

数学与统计学院2013年度奖学金评定工作日程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