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师范大学一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8   浏览次数:223

各位老师:

学校一届三次教代会将于3月底召开。代表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现学校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也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现将提案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17225—310日。

二、提案撰写要求

(一)教代会提案应遵照《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撰写。

(二)要注重调查研究,多出精品,注重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提出问题,又有解决问题的途径与方法。

(三)提案选题应围绕学校实施发展规划等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选题应注意前瞻性与现实性的结合,以关注学校规划的各项事业的发展走向,关注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等作为前提。所提问题政治上有严肃性,分析问题有科学性,建议措施有可行性或预见性。

(四)要把握好提案的角度,最好所选的是学校党委、行政需要听取和了解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的专题;学校党委、行政决策之前或决策执行过程中的课题;教代会可以发挥自身优势的选题。

(五)代表提出提案,要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材料,广泛征询意见,要坚持未经深入调查研究的问题不进言,努力克服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

(六)提案要求真务实,在提案撰写过程中,保证提案内容情况真实,材料翔实。

(七)有下述情况之一者既不作为提案,亦不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即:

1.教代会规定职权以外的问题;

2.本届教代会届内无法解决,且不能启动预备工作的问题;

3.超出学校职权范围,难以通过外界促成解决的问题;

4.与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相悖的意见和要求;

5.仅属教职工个人的问题。

三、提案参考选题

(一)关于进一步确立先进的教育思想、办学理念、增强教育教学质量意识的建议。

(二)关于适应建设创新型社会,发挥高等教育在推动科学技术的自我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中的作用的建议。

(三)关于打造强势的本科教育,凸显我校办学特色以及关于我校人才培养的建议。

(四)关于突出教学中心地位的建议。

(五)关于加强教学管理的建议。

(六)关于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的建议。

(七)关于加强专业建设,深化教学改革的建议。

(八)关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措施或建议。

(九)关于如何关心、支持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建议。

(十)关于抓好实验课程改革,建设高水平实验室的建议。

(十一)关于正确认识和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建议。

(十二)关于科研经费上规模,科研成果上水平,促进我校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政策建议。

(十三)关于引进人才尤其是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建议。

(十四)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次学位点申报工作的建议。

(十五)关于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关心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建议。

(十六)关于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建议。

(十七)关于和谐校园建设需要注意的一些重大问题及其解决方法的建议。

(十八)关于建立节约型校园、环境友好型校园,进一步做好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的建议。

(十九)关于加强与改进校园文化建设的建议。

(二十)关于如何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推进工会的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工作创新方面的建议。

(二十一)关于如何探索部门工会工作特色,充分发挥部门工会作用和开展二级教代会工作方面的建议。

(二十二)关于完善民主管理机制,继续深化校务公开工作方面的建议。

(二十三)关于女教职工的权益保障方面的建议。

(二十四)关于学校教代会如何适应新形势,切实履行职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献计献策的建议.

(二十五)关于维护教职工健康权,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和爱国卫生运动,提高教职工生活质量的建议。

其它有关本次教代会主题方面的建议。

四、提案的递交

提案请于310日前交至院1503办公室。除提交纸质版外,请同时提交电子版(maths@jsnu.edu.cn)。

提案人(或附议人)为中层领导干部的,可通过学校办公平台的OA系统进行提交,以便于提案的处理和提案人的跟踪监督。联系人:张建云,联系电话:83536372(内线6372)。

五、提案的审理

代表提出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的要求,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提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作为建议送达相关部门和单位参考。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