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江苏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关于对我校安全风险隐患整治情况开展监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2   浏览次数:346

校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对我校安全风险隐患整治情况开展监督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专项整治部署,依法严格履职,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实落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中共江苏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监委派驻江苏师范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191018

关于对我校安全风险隐患整治情况

开展监督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纪委、省委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通知要求,按照深入持续开展全省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精神、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对全省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开展监督的工作方案》等要求,现就对我校安全风险隐患整治情况开展监督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政治监督,督促提高政治站位

以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系列部署为重点,督促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学校安全风险隐患管控的重大政治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扑下身子、深入基层,从严从实从细推动落实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坚决防止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深入课堂、宿舍、实验室等,每月开展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举一反三提出共性问题解决方案。各二级纪检委员要通过履责纪实平台如实报送每月本单位检查情况。

二、围绕关键环节,督促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强化跟踪问效

按照《江苏师范大学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围绕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消防安全、校园治安防控、食品安全、校园交通安全、校内建筑与施工安全、实习实训安全等重点环节,督促落实《江苏师范大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并着重对安全生产管理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各二级单位主体责任履责情况进行监督。

督促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履行安全监管协调职责,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督促校保卫处按照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准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监管机制,开展学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坚持排查一个,督促整改一个,不留下任何隐患,实现全过程、全覆盖、全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

督促校内各二级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安全风险预防、评估、管控、处置流程管理体系,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相互协同,切实提高我校安全风险综合防控能力。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开学、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三、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工作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牵头开展调研督导、进行明察暗访,了解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并积极推进整治工作。

对安全生产领域表现形式典型、群众反映强烈、引发舆情关注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查办,对安全责任不落实、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严从重处理;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必要时追责问责。

中共江苏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1910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