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委办公室是院团委办公的场所,为加强办公室的管理,更好地协助院团委书记的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时到达值班地点,不迟到,不早退。到达后如实签到,他人不得代签。
二、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者,须提前一天向院团委副书记或秘书部请假,以便做临时调整。
三、值班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从事与值班内容无关的活动。
四、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按照值班须知完成值班工作。对值班期间须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五、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独立处理时,应及时向系有关老师求助或致电有关责任同学,不得擅自处理。轮值的成员之间需相互监督,尤其要加强与学生会值班同学的联系,共同维护值班秩序。
六、值班人员须保持办公室的整洁美观,置物有序,做到节俭用电,人走熄灯关窗,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