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分团委例会、团支部书记会议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07-12-11   浏览次数:489
为保证我院分团委各项工作高效而有序地开展,树立起牢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工作作风,从而进一步提高我院各级团干自身建设和管理水平;同时,也为了加强分团委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更好的联络各个班级的同学,了解各个支部的最新活动动向,特制定本制度。
 
一、分团委委员例会
    (一)分团委委员例会每周在21世纪大楼1603召开一次,由分团委书记副书记主持主持,分团委委员参加,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中的长处与不足,更好的交流合作,进一步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二)每次例会由秘书登记到会人员,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分团委副书记或秘书请假。
    (三)所有到会人员对近阶段工作中的不明之处要及时提出。
    (四)可根据工作进行需要推迟或提前召开会议,但不宜过多。
    (五)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缓召开会议时,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由干事负责通知)
 
二、各班团支部书记例会:
    (一)各班团支部书记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由分团委副书记主持,总结上一周工作情况,布置下一周工作安排,部署系共青团的重要工作,研究需集体决定的重要事宜,通报上级党团组织的工作指示和基层团组织的工作信息,学习重要文件和理论文章等。
    (二)每次例会应登记到会人员,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者应主动说明原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团支部副书记请假。
    (三)所有到会人员对布置的工作中的不明之出要及时提出,对班级中出现的问题也要及时汇报,并由秘书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平时由秘书负责保管,于学期末汇总至分团委办公室统一存档。
    (四)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召开会议,但不宜过多。
    (五)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缓召开会议时,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干事负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