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分团委值班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07-12-11   浏览次数:195
分团委办公室是分团委办公的场所,为加强办公室的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树立组织部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时到达值班地点,不迟到,不早退。到达后如实签到,他人不得代签。
    二、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者,须提前一天向分团委书记或副书记请假,以便做临时调整。
    三、值班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从事与值班内容无关的活动。
    四、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按照值班须知完成值班工作。对值班期间须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在值班本上作详细记录。
    五、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独立处理时,应及时向系有关老师求助或致电有关责任同学,不得擅自处理。轮值的成员之间需相互监督,尤其要加强与学生会值班同学的联系,共同维护值班秩序。
    六、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需及时、认真、如实、规范地做好值班记录,以备日后查阅。在值班记录中,需记入如下内容:1、日期 2、事项 3、值班人员签字。值班人员须保持办公室的整洁美观,置物有序,做到节俭用电,人走熄灯关窗,注意安全。
    七、值班情况汇总由秘书负责。
    八、本制度由数学系分团委负责解释,监督、协调。
    九、分团委的值班时间定为每周一至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