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国有资产清查盘亏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4   浏览次数:363

各位数统学院教工:

   国有资产核查、盘点工作接近尾声,6.28日早晨,学院将对未进行盘点的资产一律做为盘亏资产统计上报,罚款按学校规定执行,请各位教工尽早核对所保管资产,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如果实在找不到实物的,尽早反映给对口管理员(设备 王晓莉,家具 杨光),以便于统计上报。

 

以下转发学校国资办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苏师大国资〔2016〕6号)文件精神,各单位近期对占有的资产进行了认真清查盘点,现将对于在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盘亏资产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本次盘亏资产报送的基本单位为《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所列二级单位(详见附件1)。

2.盘亏资产报送工作需在认真盘点、反复核实的基础上,对于确实无法找到的资产,才能盘亏报送(详见附件2)。

具体工作方法为:各单位在附件1中找到本单位资产表并下载,对“盘点结果”列中“未盘”资产进行筛选,再对“未盘”的资产进行盘亏标记,然后按照附件2中的字段填报即可。

3.若单位无盘亏资产,需在“2016年国有资产盘亏情况一览表”(附件2)中“清查核实情况”栏填写“经清查核实,我单位无盘亏资产”字样并报送。

4.对校内调动人员,应在资产盘点的基础上,及时做好相应资产的调拨手续。

二、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要求:截止到2016年6月28日17时。

2.报送材料要求:报送“2016年国有资产盘亏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纸质材料报送至国资办(14#-402),需经办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稿到邮箱:gzb@js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单.zip

附件2:2016年国有资产盘亏情况一览表.xlsx

国资办

2016年6月23日

附:0624数统学院未盘点资产.xlsx

   6.28日早晨,学院将对未进行盘点的资产一律做为盘亏资产统计上报,罚款按学校规定执行,请各位教工尽早核对所保管资产,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