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9-04-22   浏览次数:492

各位老师:

为妥善做好今年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2019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论文(著)等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申报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须将论文(著)代表作送同行专家鉴定。

图书、出版、工程、卫生、会计、审计、档案等辅系列申报人员,不需要送审。

2.根据学校规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论文(著)等代表作送审工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

3.同行专家鉴定结果两年内有效。

4.每位参评人员填写的一级学科将作为后续参加学科组重要依据。

二、材料要求

1.送审论文(著)等代表作截止时间为申报材料受理上一个月的月末之日(即2019年3月31日)前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学科研成果。代表作须符合《江苏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苏师大人〔2019〕8号)所规定的要求,除专(编)著等用原件外,其它论文等一律用复印件。复印内容包括封面、目录、内容、封底及版权页。

2.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由人事处3篇(部)代表作(一式3份)送校外3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同行专家鉴定;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由人事处将2篇(部)代表作(一式3份)送校外3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同行专家鉴定。申报人员可以根据申报岗位类型,加送1项最能体现类型的代表性成果(加送材料按照自愿原则,不做强制要求)。加送材料人员须填写加送材料声明(见附件5)。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如申请使用2018年鉴定结果,须按要求提交一份材料送审。

3.《同行专家鉴定表》(见附件2)请统一用A4纸张正反面打印,其中封面“五、专家鉴定结论意见(A)”和“五、专家鉴定结论意见(B)”分别在单独页面上打印。“五、专家鉴定结论意见(B)”填写至“代表作题目”并和A表装订在一起。各单位负责审核个人填写的《同行专家鉴定表》,如无误,请在第二页“单位审核属实并盖章”处填写“情况属实”,且加盖单位公章(无加送材料人员请填写附件2-1有加送材料人员请填写附件2-2)。

4.一篇论文仅限1人用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由申报人提供仅为本人使用的论文使用承诺书(见附件6),同时其他我校不具备正高级职称第一或通讯作者均须材料确认学院统一汇总表并上每份论文使用承诺书后须附体现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的论文页面,彩笔标注与承诺书装订在一起。下列两种情况不需提交论文使用承诺书填写论文使用汇总表1)论文使用者是第一序位第一作者且唯一通讯作者;(2论文使用者是第一序位第一作者且无通讯作者。

5.申报人所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须由各单位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6.各单位负责将材料装入档案袋,申报正高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分装三袋材料。每袋内装一份《同行专家鉴定表》和一套代表作(正高三篇、部,副高两篇、部)。装袋后请统一贴好材料袋封面(见附件1)。

7.申请使用2018年鉴定结果者请于4月24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交人事处职称科。

三、材料鉴定费

代表作论文(著)同行专家鉴定费每份400元,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每人须交纳1200元(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申请使用2018年鉴定结果人员每人仅须缴纳400元)。鉴定费统一支付宝进行缴纳(支付宝搜索江苏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缴费大厅论文送审及职称评审费”中选择论文送审,备注填写2019年高职评审同行专家鉴定费需要缴费凭据的老师,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去计财处开具

四、时间及其它

申报人员将送审材料于425日前报送1503办公室。同时,报送《江苏师范大学2019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送审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电子版本至邮箱26435970@qq.com

联系人:田业茹,联系电话:13585391237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同行专家鉴定送审材料袋封面.doc

附件2:江苏师范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rar

附件4:江苏师范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学科目录.docx

附件5:加送材料声明.docx

附件6:同行专家鉴定论文使用承诺书及汇总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