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朱敬文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4   浏览次数:1079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朱敬文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细则》的规定,现就2015年度朱敬文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资助标准

1.2015年度本科学生朱敬文奖学金分为一般奖学金和特别奖学金,一般奖学金名额为392名(其中科文学院朱敬文奖学金名额为133名, 经费自筹),标准为2000元/人;特别奖学金名额为13名,标准为5000元/人。

2.2015年度研究生朱敬文奖学金分为一般奖学金和特别奖学金,一般奖学金名额为25名,标准为2000元/人;特别奖学金名额为3名,标准为5000元/人。2015年度研究生朱敬文助学金名额为10名,标准为2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申请朱敬文一般奖学金的本科学生,其2015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必须是班级前20%,一年中各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名次在班级前10%。

2.申请朱敬文特别奖学金的本科学生,其2015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必须是班级前10%,一年中各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且名次在班级前5%。同等条件下,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省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创业项目、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获得专利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3.申请朱敬文奖学金的研究生,学习期间必须在国内外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优异成绩,其中申请朱敬文特别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取得《江苏师范大学朱敬文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细则》中规定的研究成果,学习成绩特别优秀。

4.申请朱敬文助学金的研究生,必须从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异、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中评选。

三、2015级学生不参加朱敬文奖学金的评比。朱敬文奖助学金为定向奖助,不得二次分配。本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互不兼得。

四、2015年“专转本”学生不参加本次朱敬文奖助学金的评定。

五、各学院要认真做好2015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学习成绩统计汇总工作。学生要以2015年度中两学期成绩为评定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学习成绩、初评结果须在班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六、研究生朱敬文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工作遵照《江苏师范大学朱敬文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初评工作由研究生院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进行。

七、本次本科学生朱敬文特别奖学金评定实行网上申报(每学院限报1名候选人)。

八、各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对全体学生认真宣讲设立朱敬文奖助学金的背景、目的、意义,认真学习《江苏师范大学朱敬文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细则》,使学生了解朱敬文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要求和程序,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以及规定日程安排有关工作,以确保此次朱敬文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附件1.2015年度朱敬文奖助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doc

附件2.2014年度朱敬文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日程安排.doc

附件3.江苏师范大学朱敬文特别奖学金审批表(本科生).doc

附件4.江苏师范大学朱敬文一般奖学金审批表(本科生).doc

附件5.江苏师范大学朱敬文奖学金审批表(研究生).doc

附件6.江苏师范大学朱敬文助学金审批表(研究生).doc

附件7.2015年度本科生朱敬文奖学金获得者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8.2015年度研究生朱敬文奖学金获得者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9.2015年度研究生朱敬文助学金获得者情况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