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宿迁市“选聘生”基本政策及市选聘生岗位需求

发布时间:2019-01-08   浏览次数:1522

一、选聘对象

2019年“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应届毕业本科生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含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海外留学归国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我市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要求相符。

二、培养措施

1、“市选聘生”到岗后,第一年安排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工作,第二年起,在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安排到乡镇基层挂职锻炼。

2、“市选聘生”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可选拔进县(区)直机关单位、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市直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的,优先从“市选聘生”中遴选。

3、“市选聘生”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统一安排部署。市委组织部每年举办培训班,县(区)有序开展专题培训。市、县两级组织部门,每年至少各组织一次“市选聘生”座谈会、头脑风暴等交流活动。

4、“市选聘生”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或者考核考察中反映一般的,以及本人不愿意到乡镇基层挂职锻炼的,不再纳入“市选聘生”队伍管理。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联合组织,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和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具体见届时发布的招聘简章)

五、政策咨询

宿迁市宿豫区委组织部0527-80988093

   附件:2019年宿迁市选聘生岗位需求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