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博士学位教师科研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9   浏览次数:434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纲要》(苏师发〔2016〕26号)和《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苏师大科〔2014〕10号)文件,2018年上半年博士学位教师科研支持项目申报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取得博士学位返校工作的教师(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

2.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二、资助额度

取得博士学位返校工作的教师申报项目,参照学校当年引进人才政策,采取会议评审办法确定资助额度;当年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申报项目的资助额度,按人事处与其签订的《新进人员进校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三、考核方式

项目须在两年内完成(2020年6月前)。结题验收的成果要求见《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

  四、申报办法

 1.申请者填写《江苏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或《江苏师范大学自然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2,正反面打印)。

2.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项目由各单位学术委员会签署意见。

请各单位于2018年5月16日前将纸质版项目申请书、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及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高校学历学位必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汇总,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复印件均需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属实。电子版的申报汇总表发送至26435970@qq.com

2.江苏师范大学自然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3.2018年上半年博士学位教师科研支持项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