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赢海州”—海州区第二届创新创业大赛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4-16  浏览次数: 10

  为加快推进海州高质发展,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水平,汇聚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到海州发展兴业,营造优质的创新创业环境,连云港市海州区决定举办创业港城系列活动—“创赢海州”—海州区第二届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赢海州创响未来

  二、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

    连云港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连云港市委员会

  主办单位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

    连云港市海州区委组织部

    连云港市海州区科学技术局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海州经济开发区

    连云港市海州区科技镇长团

  三、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参赛对象

  1.拥有科技创新成果的国内外创业人才或团队;

  2.有对外创办新项目计划的区外企业创业团队。

  (二)参赛条件

  1.创业项目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和创新性,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且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

  3.报名时尚未在海州区注册成立企业,赛后6个月内能在海州区注册成立企业;

  4.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人或团队,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产权纠纷;

  5.曾参加过海州区首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的项目不得参加本届大赛。

  本届大赛参赛项目优先选择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及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领域项目。

  四、赛事安排

  (一)大赛报名组织

  报名可登陆海州区政府网(网址:www.lyghz.gov.cn/)或者海州人才网(网址:www.hzrc.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表”模板,并按“佐证材料明细表”、“材料装订要求及封面参照格式”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按顺序整理、扫描为电子版,一次性报送至大赛指定邮箱(hzqcyds@126.com),同时提交全部资料纸质件一式六份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秦东门大街28号海州区行政中心主楼258办公室)。全部报名资料电子版报送截止时间和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5月2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确认

  报名截止后,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参赛团队项目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资格确认,确认名单将在海州区政府网、海州人才网以及红韵海州、海州科技和海州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初赛

  初赛计划安排在6月下旬,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和综合评审委员会通过会议方式进行,取前15名进入决赛。决赛入选名单在海州区政府网、海州人才网以及红韵海州、海州科技和海州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尽职调查

  区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对决赛入围项目进行现场或电话调查及参赛确认。在尽职调查阶段,如出现不能参加决赛的团队,依次递补。

  (五)决赛及颁奖

  决赛计划安排在7月下旬,采取材料评审和项目路演方式进行。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材料、路演展示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和打分,取平均分作为决赛项目的最终得分。决赛现场公布得分,按照得分高低各授予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5名,决赛结束后进行现场颁奖。

  五、评选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技术和产品”、“商业模式及实施方案”、“行业及市场”、“团队”等方面对参赛团队进行择优评选。

  六、支持政策

  (一)荣誉表彰。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创办人,授予“海州双创之星”荣誉称号。

  (二)奖金支持。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和8万元,优秀奖奖励5万元。获奖项目须在大赛结束后6个月内在海州区注册成立企业,奖金须在企业正式生产经营,并经大赛组委会实地考察评估确认后方可领取。

  获奖项目注册落地在海州开发区的,自正式生产经营开始纳税之日起,三年内累计税收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由海州开发区以房租减免或项目研发经费补贴形式给予一次性扶持,扶持额度为实际纳税额的30%。此外如果项目需要土地,开发区给予尽可能的基础设施配套。以上奖励与区招商引资奖励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落户在海州区内其他镇街的获奖项目,根据项目实际运营情况,享受区招商引资奖励政策。

  (三)创业支持。对获奖项目,根据项目情况,可免费提供一定的孵化场所,协助其做好项目落地;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申报“智汇海州”人才计划,最高给予300万元的研发经费扶持;对赛后注册成立企业的,如符合相关条件,可优先推荐申报区级以上各类人才、科技计划项目,创办的企业列入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对象,持续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工作。对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对地方产业发展贡献较大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给予3000万元扶持。对于落户海州开发区的项目,可根据项目情况,由海州开发区在提供办公场所的基础上给予运营经费扶持。

  (四)金融支持。落地的获奖项目,在申请“苏科贷”等科技贷款项目时,大赛合作银行优先给予贷款授信支持,大赛合作创投机构对有融资需求的参赛项目纳入优先支持序列进行考察;符合条件的人才优先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等各类创业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人才和企业最高享受300万元的“人才贷”和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

  (五)其他支持。市外来海州参赛的项目获奖后,其参赛交通费用与住宿费用,根据发生费用的实际情况给予每个团队不超过0.5万元的资金补贴。

  七、其他事项

  (一)由于突发事件或其它主办方无法控制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的管理、安全、评审或公正性及其它情况下,主办方有权单方面推迟或取消大赛部分环节。

  (二)参赛团队提供的项目资料如发现有抄袭、盗用、造假等不法行为或者比赛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且一切法律责任由其自行负责。

  (三)因参赛项目导致的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知识产权等法律责任由参赛方自行承担,大赛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为保证项目质量,大赛主办方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比赛规程以及对部分奖项空缺或减少的权利。

  (五)大赛组委会拥有本届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侯月华电话:0518-85601608

  曹波电话:0518-83089182

  大赛 QQ 群:731971265

  欢迎我校师生踊跃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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