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22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树立就业创业典型,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和省高校招就中心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征集学生就业创业事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名额

    1.基层就业大学生:“基层就业”是指在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遴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5年—2019年毕业)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的毕业生。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名。

    2.大学生创业人物: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5年到2019年毕业)的大学生,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学校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名。

    3.军营大学生战士: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大学生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大学生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入伍经历对个人发展的积极作用。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名。

    二、具体安排

    1.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每篇事迹文章需附1—2张人物照片。

    2.学校将对各学院上报材料事迹进行审核评选,并从中选择3人上报至省高校招就中心。

    3.入选全国就业创业典型人物者,将获得省高校招就中心颁发的证书。

    4.获得全国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事迹将在江苏省招生就业服务网等平台上进行宣传。

    三、其他

    征集截止日期:2019年5月6日。

    请各学院将推荐表格(见附件)以及事迹材料(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308591570@qq.com,邮件主题请标注“学院名称+(基层/创业/征兵)典型案例征集”。

    联系人:张全,联系电话:83500423(8423)。

    附件:大学生就业创业人物事迹推荐表.docx

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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