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4   浏览次数:2614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办人〔2017〕10号文件精神,为了促进高校新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观念,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技能,增强对学校办学传统及高校教师职业的认同感,尽快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现就我校2017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我校新补充的专任教师(无高校教师资格证者)和其他人员,包括实验技术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2.以往未参加过高校岗前培训的调入或转岗的教师以及2016年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教师。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岗前培训分为全省统一教学和校本培训两部分,培训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以集中授课、专题讲座为主,辅以实践教学和个人自学的方式进行。

1.线上线下相结合:自今年起将启动新版培训教材,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概论》、《教育法教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四门课程(以下简称“四门课”)。学员需参加网络培训后再进行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网址、账号和密码在报名结束后统一提供)。

2.专题讲座及实践活动:为了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帮助青年教师掌握基本教学及科研技能,了解学校文化,迅速适应高校工作,较快地进入教师角色,特安排若干讲座和实践活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 课堂教学实践(对专任教师及辅导员要求)由所在学院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实施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制度,将教学理论学习和课堂教学实践结合起来,迅速提高新教师的教学能力,尽快达到学校教学工作要求。

三、考核与结业

1.专任教师及辅导员的课堂教学实践情况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并报送《专任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至人事处师资科(静远楼1811)。

2.“四门课”的考核由江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安排在2017年129日、10日。考试内容以新版教材和网络授课为主,其中《教育法教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采用闭卷考试,《教师职业道德概论》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考试合格者,可获得江苏省教育厅颁发的“江苏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者,须参加下年度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

四、岗前培训的要求

1.教师岗前培训考核是教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训成绩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2.“江苏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是教师上岗和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不参加培训或未取得合格证者,不能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参加岗前培训的教师需遵守纪律,按要求完成线上线下课程。培训对象参加省统一培训的四门课总课时不得少于110学时。

五、关于免修和免考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培训对象可以免修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且所学专业为非指 定低学段专业(如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下同)。

2.1997 年及以前入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类本科毕业,且所学专业带有“**教育字样(非指定低学段)。

3.全日制教育硕士(非指定低学段)。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 认定中心201111发布的《全日制教育硕士鉴别标准(修订稿)》进行鉴别。

(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除全日制教育硕士),如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教育学”“教育学原理”“比较教 育学”“高等教育学”等专业,可以相应免修和免考《高等教育学》 一门课程;如研究生阶段(含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阶段)所 学专业为“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 学”等专业,可以相应免修和免考《高等教育心理学》一门课程

免修需本人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各单位审核后统一报人事处。

六、相关费用

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江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四门课”培训考试费用及教材费用另行通知。

七、时间安排

1.“四门课”报名时间:

请学院需要参加培训的老师将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及申报人员一寸彩照(背面写上姓名及单位)于9月11日前交至1503办公室,同时将培训人员的考试报名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26435970@qq.com

附件1:课堂教学实践.xls

附件2:报名表.xls

附件3:免考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