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教师资格认证网报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2-03-22   浏览次数:164
由于2012版教师资格认证网报系统做了相应调整,根据毕业生网报中遇到问题作补充说明,说明如下:
1. 调整后的系统,《思想品德鉴定表》不可以直接打印,请毕业生从教师资格网报页面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填写(见附件1),要求与《江苏师范大学2012年教师资格网报通知》要求相同。
2. 现从事职业,“应届毕业生”、“无业人员”均可。
3. 所学专业。类别一对应硕士生专业目录,类别二对应本科生专业目录。请毕业生务必逐一打开下拉菜单,直至选择到自己所学专业的详细名称为止,切勿出现“理学类”、“文学类”、“工学类”字样。如,以毕业生为本科“化学”专业为例,应首先点击粉色部分继续选择下拉菜单,直至出现红框所示“化学”,再点击前面的圆点进行确认,如下图:
 
4. 专业技术职务。本科生无专业技术职务,选择“无”,研究生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无”选项在众多其他选项当中,请毕业生仔细查找,如下图:
 
5. 户籍所在地。如填写“翟山派出所”,其详细地址为“徐州市泉山区北京路”。如毕业生已填写并提交,可不必更改,不影响填报。
6. 毕业院校。请在“学校名称”一栏直接填写“江苏师范大学”,并在所在省份选择“江苏省”,点击搜索,即出现“江苏师范大学”字样。如下图:
 
7. 毕业时间。毕业时间为2012年6月20日。
再次提醒毕业生,“联系电话”统一填写学号。“工作单位”严格按照以下内容填写:
江苏师大测绘学院、江苏师大城环学院、江苏师大计算机学院
江苏师大数科院、江苏师大文学院、江苏师大历旅学院
江苏师大法政学院、江苏师大教科院、江苏师大外语学院
江苏师大化工学院、江苏师大生科院、江苏师大物电学院
江苏师大美术学院、江苏师大音乐学院、江苏师大体育学院
江苏师大机电学院、江苏师大电气学院、江苏师大管理学院
江苏师大经济学院、江苏师大信传学院、江苏师大语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