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2012年教师资格网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2   浏览次数:182
各学院:
2012年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和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1〕10号)文件要求,我校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结合学校预审的方式进行。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官方网站进行资格填报。现将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12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2012届非师范类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
(1)已取得双学合格证(2010、2011、2012年合格证有效)
(2)前学历为师范类,且准备参加2012年教师资格说课的
2012届毕业生请勿报名。
 
二、申报时间
2012年3月22日—4月1日
凡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报的毕业生,将无法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毕业生可先在网上报名,网报结束由各教育局再组织说课和体检,根据说课和体检结果进行教师资格认证。
 
三、申报流程
1.报名网址
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www.jste.org.cnhttp://www.jste.net.cn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如实填写并打印,交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6.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考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申报要求
请毕业生务必注意以下申报和填写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如因未按照要求进行填报而出现的错报、漏报、无法打印证书等问题,责任自负:
1.     认定机构的选择
申请资格种类
应选择的认定机构
幼儿园教师资格
徐州市泉山区教育局
小学教师资格
徐州市泉山区教育局
初中教师资格
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
高中教师资格
徐州市教育局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徐州市教育局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徐州市教育局
 
2.     现场确认点的选择
请注意,除了初中教师资格应选择的现场确认点为“铜山区教育局”外,其他现场确认点均选择“江苏师范大学(原徐州师范大学)”。选择正确的毕业生,均不需要现场确认,按照学校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即可。
 
申请资格种类
应选择的现场确认点
幼儿园教师资格
江苏师范大学(原徐州师范大学)
小学教师资格
江苏师范大学(原徐州师范大学)
初中教师资格
铜山区教育局
高中教师资格
江苏师范大学(原徐州师范大学)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江苏师范大学(原徐州师范大学)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江苏师范大学(原徐州师范大学)
 
3.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的选择
请根据各学院负责老师的提示进行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的选择,不可随意填写,否则可能会造成申报无效。
如汉语言文学专业,只能直接申报“高中(初中或中职均可)语文”教师资格,若申报数学教师资格,在提交材料时需要提供跨学科考试合格材料;如汉语言文学(高级文秘)专业,只能申报“中等职业学校 文秘”教师资格,如报“高级中学 语文”教师资格,需提供跨学科考试合格材料。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咨询各学院负责老师,以免贻误申请。
4.“毕业学校”统一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请勿填写前学历学校。
5.“专业类别”,本科是师范专业的,选择“师范教育类”;本科是非师范类的,选择“非师范教育类”;研究生无论前学历是否师范类,均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6.“最高学位”、“最高学历”,填写即将获得的学位和学历,本科生选择最高学位为“学士”、最高学历为“本科”;研究生选择最高学位为“硕士”、最高学历为“研究生”。
7. “现从事职业”,本科生统一选择“无业人员”,研究生按本人实际情况选择。
8. “户籍所在地”,如不清楚自己户籍所在地,统一填写“翟山派出所”即可。
9.“工作单位”一栏严格根据以下规定统一填写,未按照以下规定填写的,将影响证书发放时间:
江苏师大测绘学院、江苏师大城环学院、江苏师大计算机学院
江苏师大数科院、江苏师大文学院、江苏师大历旅学院
江苏师大法政学院、江苏师大教科院、江苏师大外语学院
江苏师大化工学院、江苏师大生科院、江苏师大物电学院
江苏师大美术学院、江苏师大音乐学院、江苏师大体育学院
江苏师大机电学院、江苏师大电气学院、江苏师大管理学院
江苏师大经济学院、江苏师大信传学院、江苏师大语科院
江苏师大科文学院
10.“联系电话”一栏务必填写本人学号,未填写学号的将无法识别,影响认证。
11. 网报照片统一使用学籍照片,如无学籍照片的,统一使用蓝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且必须确保网报照片、教师资格证书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四张照片为同底。电子照片请事先处理成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20K以内,照片类型必须为“jpg”。
12. 个人简历从小学填写。
13. “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全称”和“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地址”由各学院统一规定。
14.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网页自动生成 (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粘贴好本人2寸学籍照片,两份分别以订书机装订,每份表格右上角以铅笔书写本人学号。
15. 思想品德鉴定表下载后,用A4纸张打印,编号处填写学号,他部分根据学院要求,用黑色水笔填写。
 
五、学生向各学院提交材料要求
我校2012届毕业生只需要将以下材料在各学院规定时间内交齐即可,无须至各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粘贴好本人2寸学籍照片,两份分别以订书机装订,每份表格右上角以铅笔书写本人学号;
(2)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面复印);
(3)普通话证书复印件(A4纸复印);
(4)思想品德鉴定材料,右上角编号写本人学号,用黑色水笔填写,鉴定单位意见由学院统一盖章;
(5)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合格证或其他成绩证明(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无须提供)
 (6)师范类毕业生另向学院提交冲印好的学籍2寸学籍照片1张,非师范类毕业生向学院提交冲印好的2寸学籍照片2张,由学院留存制作说课准考证和教师资格证使用。所提交照片禁止使用大头贴,禁止用纸张彩打。
(7)本人网报报名号,告知学院老师即可。
(8)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人员须提供申报专业选修学科两门及以上单科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未尽事宜,以各学院通知为准,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本学院老师联系。
 
六、学院向学校提交材料要求
1. 提交材料
以下所有材料,首先按照教师资格申报种类排列:高中、中职、小学、幼儿园、初中;然后在同一申报种类里按照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列:
(1)教师资格认定材料袋,并将以下材料装袋,在封面打钩:
①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面复印);
②普通话证书复印件(A4纸复印);
③思想品德鉴定材料,右上角编号写本人学号,用黑色水笔填写,鉴定单位意见由学院统一盖章;
④非师范毕业生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研究生申请双学免修的前学历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跨学科申请教师资格的课程辅修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师范类毕业生体检表(非师范类毕业生未体检,无体检表);
⑥学生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开排列,右上角书写学号,排列顺序见红字说明;
2. 提交时间:2012年4月6日全天,提交顺序如下:
体育学院
8:30-8:50
美术学院
8:50-9:10
音乐学院
9:10-9:30
城环学院
9:30-9:50
计算机学院
9:50-10:10
数科院院
10:10-10:30
文学院
10:30-10:50
历旅学院
10:50-11:10
教科院
11:10-11:30
法政学院
14:00-14:20
外国语学院
14:20-14:40
物电学院
14:40-15:00
生科院
15:00-15:20
化工学院
15:20-15:40
电气学院
15:40-16:00
测绘学院
16:00-16:20
信传学院
16:20-16:40
管理学院
语科院
机电学院
16:40-17:00
科文学院
17:00-17:20
经济学院
17:20
 
                                                                                                                                                           就业指导中心
                                                                                                                                                       201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