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资产盘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2   浏览次数:397

数统学院各位教工:

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安排,近期一直在进行国有国有资产盘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时间节点1:2019.12.19前完成,12.20学校将对盘点情况进行通报

时间节点2:我院要求在12.10前初步完成资产的扫码盘点,盘点中出现的缺少资产标签、账目和实物不符必须在此日期前上报,以便有时间处理。

盘点中发现资产丢失,请填写附件2(报批与赔偿表);另,如果有资产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且损坏无修复价值需要报废,2万元以下的请在12.10前将设备送到9-515办理报废登记,2万元以上的除了送交设备,还需要提交“江苏师范大学2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报废鉴定审批表”。各表也可在学院网站“下载专区”-“其他下载”中下载。

附:

附件1.常用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docx

附件2.江苏师范大学固定资产丢失、损坏报批与赔偿表.docx

江苏师范大学2万元及以上仪器设备报废鉴定审批表.doc

注:有最低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丢失资产赔偿办法:赔偿金额=资产原值×3%+资产当月账面净值×加权系数。资产当月账面净值以“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显示的数据为准。加权系数取值范围:当事人及时上报者为0.3-0.6;丢失发生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者为1.0。具体参见江苏师范大学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赔偿办法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9.12.2